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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的通知

丹阳市财政局文件



丹财〔2008〕146号





关于做好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的通知
各镇区财政所,练湖管委会、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持证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年度继续教育,现将2008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所有人员。
二、培训方式:镇区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城区实行网络授课方式,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课时,统一师资,统一考试。
三、组织方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属地原则,各镇区财政所负责本镇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市属各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市财政局直接组织,实施网络授课培训。
四、时间安排及报名:培训工作从11月开始,年底之前结束,每期2天。各镇区可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培训计划并上报市财政局。

市属各部门、各单位报名时间为12月1日-20日(节假日正常休息),报名地点:丹阳市会计服务中心(丹阳市行政中心东楼体育中心H3012,联系电话:86519057、86923289、 86579035),具体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事宜:

(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到所在地财政部门报名参加继续教育,镇区报名点设在各镇区财政所,市属报名点设在丹阳市会计服务中心。
(二)报名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已退休且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不参加年度后续教育,并到相应办证地点办理注销手续。
(四)凡未参加上一年度继续教育的持证会计人员,在完成本年度后续教育培训并补足上年度相应培训后方可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验证手续。连续两年未参加者,按照规定作相应记录并冻结其会计档案处理。
(五)持证人员如有相关信息变更(如: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调动等),应在完成年度后续教育验证后及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丹阳市财政局

            二○○八十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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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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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08年刚拿到上岗证的人要不要参加?另外,可不可以请人代报名?还有,参加了网上的知识况赛算不算啊?
最后编辑christy 最后编辑于 2008-11-14 11:17:46
能牽手啲時候,請捌只是肩並肩
能擁菢啲時候,請捌只是牽牽尐手
能親吻啲時候,請捌忙著呼吸
能壹起啲時候,請捌輕易鈖開
嬡情,該在镁恏部鈖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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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的新证要参加继续教育,可以代报名.不过要将本人的会计证原件让他带来.参加网上的知识竞赛不与会计后续教育挂钩,也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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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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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告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持证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年度继续教育,现将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所有人员。
二、培训方式:培训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教材,统一课时,统一师资,统一考试。镇区(含云阳、开发区、练湖)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城区实行网络授课方式。
三、组织方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属地原则,各镇区(含练湖)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本镇区(含练湖)财政所(财务科)负责。市属各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
四、时间安排及报名:各镇区(含练湖)集中授课时间为每期2天,报名、培训工作从11月开始,年底前结束。市属单位会计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于12月1-20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到丹阳市会计服务中心(丹阳市行政中心东楼体育中心H3012室,联系电话:86519057、86923289、86579035)报名,具体网络授课、集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事宜:
(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都要到所在地财政部门报名参加继续教育。
(二)报名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已退休且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不参加年度后续教育,并到相应办证地点办理注销手续。
(四)凡未参加上一年度继续教育的持证会计人员,在完成本年度后续教育培训并补足上年度相应培训后方可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验证手续。连续两年未参加者,按照规定作相应记录并冻结其会计档案处理。
(五)持证人员如有相关信息变更(如: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调动等),应在完成年度后续教育验证后及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丹阳市财政局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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